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四十一条

2020-09-3021:26:18 发表评论 34,025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,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

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,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、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,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。

对于公民的申诉、控告或者检举,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,负责处理。

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。

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,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。

  • A+
所属分类:法律  |  以上内容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请留言删除,如有错误请批评指正.
  • 共 190 字

发表评论

您必须登录才能发表评论!